大股东之所以要有偿找人接盘,无非嫌股价太低。而要想实现高位出货,就必须有人愿意在股价拉高后接盘。于是也就有了按接盘金额给予“手续费”的安排,在某种程度上,这有点像商业贿赂。由此,也就形成了了由股东方、接盘方及中介等组成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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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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