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发布2021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830件。其中,教育培训服务投诉翻倍增长;同时,食品投诉、房屋及建材类投诉、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成为投诉热点。
■ 本报记者 吉雪娇
保险服务投诉下降
统计显示,2021年,四川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830件;解决51702件,投诉解决率97.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4.0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41.45万元。
从投诉性质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2020年同期相比,价格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质量、售后服务和安全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
商品类投诉方面,涉及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房屋及建材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0年同期相比,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农用生产资料类、服装鞋帽类等呈下降趋势。
服务类投诉方面,涉及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0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销售服务,保险服务,邮政业服务和旅游服务等呈下降趋势。
教培投诉增长159.6%
值得留意的是,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校外培训消费投诉量出现上升。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098件,较上年增长159.6%,位居服务类投诉增幅榜首。
四川省消委指出,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校外教育培训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培训效果或成绩,夸大宣传师资力量等情况;二是合同履行问题,有的培训机构签订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消费者投诉。
四川省消委提示,随着国家“双减”政策的落地,消费者在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时要注意树立健康的教育理念,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跟风。
具体来看,培训报名前,家长要注意查看办学场所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授课师资等资质信息,了解收退费制度,实地考察授课情况。同时,需关注培训时间,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如已经缴纳上述时间段的费用,可与机构协商退费,或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或者转为周一至周五的课后时间(线下最晚不超过20:30,线上直播课最晚不超过21:00)培训课程。
签署合同应明确权利与义务。交费前,要注意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尽量全面、细化双方权利与义务,如果合同中存在限制消费者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设定过高、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条款,应要求对方删除或更改后再签订。此外,避免大额预交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房屋及建材投诉大增
除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外,食品投诉、房屋及建材类投诉、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也成为2021年投诉热点。
其中,2021年房屋及建材类投诉共4481件,较上年增加1222件,增长37.5%,是所有商品类别中投诉增幅最大的。“买房一直是广大消费者生活消费中的重大事件,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生活的幸福指数。” 四川省消委指出,作为大宗消费品合同当事人,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常常处于信息弱势,往往都是听介绍,看宣传,查资料,在经营者的引导下经历完一整套购房流程。在消费过程中,由于个别经营者的不实宣传、口头承诺不兑现、合同陷阱、房屋质量等问题,容易产生消费争议。
预付式消费纠纷方面,四川省消委指出,先付钱后消费是预付式消费的主要特点,在美容美发、洗浴、洗车、洗衣、健身等多个服务行业广泛存在,消费者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使得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加之部分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转卡权利或变相收取高额违约金或者转卡手续费;二是经营主体变更,消费者后续消费事宜未妥善处置,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消费;三是关门跑路事件频发,导致消费者消费受阻、维权成本高。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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