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成万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桂华今年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大对广元革命老区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吴桂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关心重视革命老区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革命老区所在省份予以倾斜支持。”“研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革命老区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建设。”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类型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项目建设。”
吴桂华表示,广元是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是红四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红色历史文化底蕴厚重,已经全域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四川省“十四五”川陕革命老区发展规划》。
广元市明确提出“加快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三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5个和0.2个百分点。
吴桂华表示,虽然近年来广元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与陕甘宁、赣闵粤、大别山、左右江等革命老区相比仍有差距,人均GDP 分别仅为延安的 53.1%、遵义的63.8%、临沂的78.4%,迫切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广元一批重大项目落实实施。
吴桂华说,目前广元市拟纳入《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项目库》项目共81个,总投资1106亿元左右,但在项目资金支持方面未享受到差异性支持政策,加之市财政基础薄弱,项目资金成为制约广元市发展的瓶颈,急需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为此,吴桂华建议:
一是国家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增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专项中重点倾斜支持集中连片脱贫地区的革命老区。
二是国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广元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项目资本金比例,支持农林水利、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中央财政加大对川陕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持续增加对川陕革命老区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四是国家出台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特殊资金补助政策,提高交通物流、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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