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
在一系列相关利好政策刺激下,近日来A股掀起回购、增持热潮。仅10月17日,据不完全统计,就有分众传媒、雅化集团、健康元等14股对外披露了回购计划;同时,还有三安光电、金石资源等9股的股东、董监高等拟进行增持。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一直持鼓励态度,中国证监会也曾多次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增持。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0月17日,A股已经有 478 股拟进行回购,有251股重要股东拟进行增持。不难看出,股份回购、增持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稳定股价的重要举措。
上市公司密集披露回购、增持计划的背后,是中国证监会对相关规则作出的优化和完善。10月1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为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回购规则》主要在四方面予以优化:一是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将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5%”;二是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实施条件。将新上市公司的回购实施条件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三是进一步明确回购与再融资交叉时的限制区间,明确仅在再融资取得核准或者注册并启动发行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前,不得实施股份回购。四是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窗口期缩短为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内。《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则主要优化了禁止交易“窗口期”的规定,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不难发现,此次修订对于股票回购的限制性条件在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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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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