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成万
11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消费潜力释放,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通知》要求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不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加强针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2020年,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将免征日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汽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并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四川站)活动,挖掘县乡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新能源汽车下乡给汽车企业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将提供一片广阔的下沉市场空间。”四川省新能源产业促进会会长刘锦超建议:一方面,汽车企业要筛选好下乡活动车型,动态更新车型目录,并研发新的适用车型,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另一方面,加快在农村地区建设销售服务网点,培养电动汽车维保技术人员,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销售服务网络。
为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通知》提出,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充电站覆盖率达到60%,2024年底前达到80%。引导既有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场外企业也可销售二手车
《通知》明确取消针对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通知》提出,推动建设一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基地,培育和壮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综合利用、大宗拆解产物再生利用等产业,打通汽车循环利用链条,促进报废机动车高效规范回收、绿色精细拆解和高值循环利用。
四川泽丰锂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龙翔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已在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建有6000平方米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基地,每年可梯次处理、利用新能源汽车电池量在 20 万千瓦时以上。公司将与天府新能源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合作,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拆解和梯次利用产业链上布局。
丰富汽车消费普惠金融产品
《通知》提出,指导市县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完善用地支持政策,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等方式,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指导市(州)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并联审批、联审联办等形式优化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通知》还提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严格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建设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实现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将停车设施改造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内容,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能改则改,积极改善停车环境。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
此外,《通知》还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流通行业特点提供专业性融资服务,创新新车和二手车消费金融产品,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丰富汽车消费普惠金融产品供给。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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