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为了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着力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四川省2023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四川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了《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财税、金融、产业、投资、消费、外贸外资、房地产、市场主体、就业物价、营商环境10个方面,共36条。
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发现,36条政策措施中,有20条左右涉及资金支持,“含金量”十足。
■ 本报记者 杨成万
■财税政策支持: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促进消费回暖升级:将支持地方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发挥川渝两省(市)文旅等资源优势,联合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促消费活动。■稳就业: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一批零工市场。
月销10万元及以下者免增值税
在财税方面,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其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金融方面,推广“制惠贷”、“园保贷”、“税电指数贷”,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10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期限2年,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0.7%。推动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3000亿元,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四川省征信平台投放贷款2800亿元。
安排不少于1000亿元再贷款资金,设立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财政按照1.5%给予贴息,贴息后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加15个基点(BP)。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普惠小微贷款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还本付息。推动民营经济贷款增量不低于2000亿元。
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直联机制,支持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发行科创债等交易所债券。积极推进“险资入川”,力争2023年末规模超过5000亿元。
培育10个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
在投资领域,积极推进基础设施等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成功发行且募集资金用于省内项目建设的,原始权益人可按投资规模的0.5%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消费领域,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支持培育10个贸易与消费联动的特色消费促进平台和10个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打造40个“商文旅交体康”多元融合的消费新场景。培育一批本土榜样带货主播。
支持地方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发挥川渝两省(市)文旅等资源优势,联合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促消费活动。支持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1200万元补助。支持发展游川专列,推动引客入川。继续推广“体育贷”,支持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宣传用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鼓励各地对在四川省内依法纳税,且在“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游客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补。支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在冬航季期间协调航空公司增开航线航班。
在外贸外资领域,对境外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当年在川直接投资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外商在川直接投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当年超1000万美元,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当年以境外投资者分配利润再投资符合有关条件且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按外商直接投资(FDI)到资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在川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企业给予最高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区域统保平台服务支持小微出口企业覆盖面提升至30%。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支持超100场重点国际性展会和经贸活动,重点培育第二批“千户企业”500家。
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在重点产业方面,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在川新注册中国区总部、企业(集团)总部和销售、结算、财务等功能性总部,给予其在川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符合四川省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其在川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安排1亿元资金实施大院大所成果转化“聚源兴川”行动,推动中央在川大院大所重大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推广“天府科创贷”,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15个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营业收入上台阶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商贸)企业给予激励。支持100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服保贷”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贷款规模。
提高种粮大户补助标准,成都平原地区提高到9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提高到100元/亩。推进油菜生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按规定每亩补助150元。
在房地产业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补贴。
推动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融资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鼓励地方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国有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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