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Z女士,通过太平人寿业务员投保一份保险,其中包括意外险和医疗险。2个月后,Z女士因病住院,出院后Z女士到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因存在“未如实告知”,理赔结论为医疗险解约不退费。
Z女士不接受理赔结论,认为之前的住院情况自己觉得不是什么问题,是大多数人都会存在的疾病(腰椎间盘突出、头晕等),不应该影响购买保险,而且这次住院情况是急病发作,和之前的住院没有关系。太平人寿多次联系Z女士进行沟通,Z女士都拒绝沟通,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正常赔付且恢复合同效力。
经过法院调解,因Z女士投保前的住院情况确实存在且未如实告知,影响了保险公司投保时作出的承保决定。最终,Z女士未能达成其诉求。 太平 川分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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