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图
■本报记者 陈雨禾
继此前数家上市公司在投资者互动时蹭“光刻机”、“减肥药”、“空间计算技术”等热点被处理后,近日,又有两家上市公司因投资者互动涉及信披违规问题引来监管出手。
11月7日晚,凯众股份、西上海分别公告,公司及公司董秘被上交所予以了监管警示的措施。原因则是两家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蹭”了华为汽车、问界等相关概念,却未提及对业绩影响极小或不产生影响等相关风险,存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等问题。
然而,公告次日两家公司股价却出现分化。截至11月8日收盘,西上海股价报20.24元/股,收跌1.22%;凯众股份则于下午突然涨停,报25.82元/股,收涨10.01%。
互动平台回复不准确被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10月11日及13日,凯众股份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提及“公司是华为汽车主要合作伙伴赛力斯、江淮和奇瑞的核心供应商”以及“在奇瑞智界车型上,凯众供货减震产品和踏板产品”。相关回复发布后,公司股票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10月16日午间,西上海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则称“公司的座椅盖板等汽车零部件应用于赛力斯问界系列车型。”作出上述回复后,公司股票价格当日上涨3.05%,并于10月18日涨停。
在监管下文督促后,凯众股份于10月16日提交说明公告称,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对赛力斯供货缓冲块产品,2023年上半年销售60万元左右,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收0.8%,预计对公司2023年营收影响极小,对奇瑞供货尚未产生销售额;西上海也于10月18日晚提交说明公告称,公司该业务处于产品开发阶段,尚未产生销售收入,对公司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任何影响。
对此,上交所认为,华为汽车、问界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在e互动平台发布相关经营合作信息,未充分完整地揭示相关业务存在的风险,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澄清,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及公司董秘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两家公司及公司董秘予以监管警示。
北京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杨川平律师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法定披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但自愿披露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信披违规可能带来的后果,杨川平律师指出,违规披露信息可能面临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亦可能面临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如果情况严重,涉嫌犯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信披违规监管持续趋严
在部分观点看来,涉及热点、概念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的信息,上市公司在主动披露或投资者沟通披露时尤其需要注意,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尽可能避免误导的可能性。
回顾近期相关资料,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问题引来监管出手,其中,因在投资者互动过程中“吹牛”导致“翻车”的案例更是不少。
例如在上周五,康惠制药就因类似信披问题受到监管处理。公司公告显示,康惠制药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在近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后,又被上交所予以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且相关纪律处分将被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2023年10月13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e互动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尚未涉及原料药生产。陕西友帮可生产的中间体包括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2023年10月16日,公司股价涨停。
经监管督促,康惠制药于10月16日晚间提交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正在进行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小试生产,小试完成后还需完成中试阶段才可进行规模化生产。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减肥类药物的生产及销售。”同时,公告提示陕西友帮自2020年10月并表以来持续亏损等风险,并称前期回复引起了部分投资者误会和误解,对此公司表示歉意。
除此之外,近期还有苏大维格、百花医药、罗曼股份等多家公司,因在投资者互动中强蹭“光刻机”、“减肥药”、“空间计算技术”等热点、概念引发股价异动,被监管认为发布信息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等,因此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杨川平表示,随着深化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加快推进监管转型,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违规调查案件确实存在显著增加的情况,证监会明确表示,将保持对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如投资者遇到被认定为违规信息披露,并遭受到投资损失的情形时,可以采取诉讼索赔等维权手段。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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