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课堂
■本报记者 吉雪娇
近年来,由于非法“代理维权”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打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旗号冒充专业法律人士,以“代理协商延期”“代理免除债务”“可办理全额退保”等噱头发布广告,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收取消费者高额咨询费、手续费,获取不法利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此前提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最终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一是资金损失或遭受诈骗风险。打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旗号的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往往并非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并非真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谋取高额代理咨询费、手续费等不当利益为目的,如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利用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更甚者,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二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从事非法“代理维权”的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打着“维权”幌子骗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手机号码、通讯地址、资产负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协商延期”“代理免除债务”“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或个人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恶意使用的风险。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风险。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教唆或指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资料等进行投诉或举报,如虚假报警谎称身份证丢失被冒名开卡或信用卡被盗刷;又或是编造暴力催收等情节进行恶意投诉,夸大歪曲事实,无底线要求金融机构满足其减免债务的不合理诉求。此类非法行为拔高了消费者的不合理期待,阻碍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使消费者原有合理诉求不能得到有效处理,甚至可能因伪造文件材料等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是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信息、保险合同、通讯信息和家庭信息及其他敏感金融信息等,不要委托非正规渠道接触到的人员反映问题和提出诉求,避免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者非法收集、泄露或买卖,蒙受损失。如受到不法诈骗侵害,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应选择正规维权渠道。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一是直接通过银行保险机构公布的官方统一客服热线或官网官微等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协商解决,对初步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以向其上级机构反映。二是向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第三方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寻求专业帮助。三是通过拨打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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