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0日,记者获悉,新一批投资者诉ST起步(603557.SH)虚假陈述案件,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
案件起源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ST起步通过ERP系统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据代理投资者维权的王晶律师介绍,ST起步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罚后,部分投资者提起诉讼,法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法院的认定,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因为卖出或者持有遭受的损失,与公司的财务造假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公司应当全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者继续提起诉讼。
王晶认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判断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基本依据,财务数据造假严重误导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严重侵害了信息披露制度、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预期公司将为财务造假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作为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另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活跃资本市场是目前金融工作的重要目标,因此,在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的同时,更要着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惩罚。而民事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弥补了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不足,是惩戒违法和救济受害投资者的重要机制,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是提振投资者信心和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杨成万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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