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要求金融机构加快落实近期金融增量政策,实施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新工具。
上述三个部门10月16日召开主要金融机构座谈会。会议要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加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加强利率政策的执行和传导,扎实组织做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工作。
记者了解到,三部门还提出实施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新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注重部门协调和业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高质量发展。
记者同时获悉,中国人民银行18日宣布,即日起正式启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目前有20家证券、基金公司获准参与工具操作,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1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9月2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规模。
中国人民银行18日还宣布,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这意味着这项支持资本市场的新工具正式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18日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据了解,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据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这21家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记者了解到,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综合新华社报道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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