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吃上执法人员买的盒饭
■本报记者 黄凌屹 文/图
2月24日上午10点,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辖区内一家“茅台”店检查。因为在不久前,有消费者反映在该店买的酒有问题。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商家情绪比较激动,反复称自己卖的酒都是从茅台经销商那儿拿的,不会有问题。经“茅台”官方鉴定人员现场初步鉴定,消费者在该店买的18瓶茅台酒有6瓶涉嫌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家表情苦恼了起来,嘴里念叨着“酒咋会有问题呢?”
除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外,执法人员还同“茅台”官方鉴定人员一同对该店其他在售白酒的真伪、商标授权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详细为商家说明了应该如何整改,以及合法经营的必要性。
在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期间,商家准备泡茶给执法人员喝,但执法人员拒绝了,表示不能接受服务对象的招待。检查进行到做笔录环节时,已是下午1点,有人送来了盒饭。
“一起吃吧,我们检查太久了,耽误您中午吃饭了!”执法人员拿起盒饭递给商家。原来,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一位执法人员看到时间已晚,回到局里吃饭已经来不及了,便自掏腰包买了盒饭,既有同事的饭,也有商家的饭。
“你们认真检查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泡的茶,你们不喝,反而给我们买了盒饭,这太不好意思了!”吃上执法人员送的盒饭,商家感慨不已,表示会对照执法人员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以后会合法经营。
“检查的目的是让商户更加规范地经营,所以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还会仔细检查商家有没有其他不规范的地方,方便商家一次整改到位。”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一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一般情况下,出外勤检查,只要过了饭点,他们都是自掏腰包解决吃饭问题,不会接受商家的任何招待;商家做生意也不容易,检查完毕,顺便为商家买一份盒饭,也是他们在工作中的“常规操作”。
■记者手记
茶与盒饭的背后:“清”且“亲”的政商关系
对商家进行执法检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义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不喝商家泡的茶,却自掏腰包给商家买盒饭,这既是政府部门工作中的“边界感”,也是对经营主体监管过程中的“服务性”,体现了对商家的尊重,有利于商家减少抵触情绪,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茶与盒饭背后,这种既“清”且“亲”的相处之道,正是新时代政商关系的体现: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并不是对立关系,监管过程也并非生硬冰冷。正是这些有温度的细节,构筑起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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