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将基于《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成农商现公项借20140007号)》《抵押合同(成农商现公项抵 20140006号)》《保证合同(成农商现公项保2014000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J28512021122001)》《抵押合同(D28512021122001)》《保证合同(B28512021122001)》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依法转让给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债权资产公告清单
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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