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4 保险周刊
<上一版
-
险资运用关联交易首个自律规则和制度标准发布
-
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自律规则》(以下简称《自律规则》)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标准》(以下简称《制度标准》),这是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领域首个自律规则和制度标准。
《自律规则》主要包括自律管理、自律措施等。其中,自律管理要求保险机构切实履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主体责任,明确禁止行为,针对保险机构股东、董监高、审批或决策人员、合作机构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中所承担的不同职责,分别提出自律管理要求;对委托投资和单一投资中涉及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提出操作建议;对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提出自律管理要求。自律措施包括政策培训、信息披露公告质量监测和统计分析、举报监督机制、自律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自律惩戒。
《制度标准》对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党委前置研究事项、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委托投资等业务管理、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机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所应包含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保险业协会表示,《自律规则》和《制度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制度的完备性,推动保险机构从内部管理和决策上重视和加强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工作,强化保险公司内部约束和保险行业自律管理,助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