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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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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我局和河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联合查获一批无合法手续货物(承运车辆为:浙A79E50,浙AGG70挂),经查找,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财物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到我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主张权利,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本公告期限届满后,若无人认领,我局将视上述财物为无主财物,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特此公告联系人:执法稽查股电话:0778-7211611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