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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让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及辞任监事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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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李保林、姚庆道:
本人李东阳,系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及监事。本人于2012年受史荣超先生、史荣长先生委托,代为持有公司40%的股权(其中代史荣超先生持股31%,代史荣长先生持股9%)。
现本人就转让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及辞任监事职务的事项向贵方通知如下:
一、现本人拟将登记的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40%的股权整体转让,作价合计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转让价款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一次性足额支付。现向您征求意见,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我明确答复:
1.您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您是否在上述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关于辞任监事职务。现本人任期早已届满,公司始终未召开股东会进行新的监事改选。现本人正式向贵方函告如下:
本人即日起正式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终止与公司之间的监事法律关系。请公司及全体股东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会(定于2026年4月7日15:00时于郑州市金水区绿地新都汇3号楼12层河南有正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就解除本人监事职务及选举新的监事事宜形成相应股东会决议,并配合依法办理本人监事职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通知人:李东阳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