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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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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5月8日作出(2024)沪03破4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皓贸易")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2024)沪03破41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通知贵方: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对贵方在(2018)沪01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已一并转让给陆燕(身份证号码:3206251970****0861),请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后向陆燕履行(2018)沪01民初934号民事裁定书项下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