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资产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金额、债权合计金额,基准日后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差补义务人、次级补足方、流动性支持义务人等,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相关合同协议及实际资产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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