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原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量单位久悬账户批量迁移及清理的公告

  • 尊敬的客户:
      因机构改革调整,原“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改制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批量迁移管理规定》,我行拟对原机构名下所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批量迁移,其中对原机构名下388户存量单位久悬账户予以公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请以下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行
      2026年6月16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