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巴尔虎旗支行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公告

  •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开户单位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存款人账户及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对我行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业务、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清理,特此进行登报公告。请以下单位于见报30日内携带单位印鉴、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单位证照等相关证件至开户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者撤销账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撤销账户并同意将账户本息余额转入我行不动户未取专户管理。本次清理中撤销 (或自愿撤销)的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已售出未用支票及企业蓝牙KEY或USBKEY等支付工具作废,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我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与个人向客户索要账户支付工具及电子支付密码、验证码等涉及账户安全的敏感信息或要求客户向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特此公告。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巴尔虎旗支行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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