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   王永臻:根据原债权人何勇与陈思亮(身份证50010319840708xxxx)于2026年8月2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何勇已经将(2021)京0114民初14321号民事判决书下对你享有的所有债权权益(包括30.5万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透支利息、延迟支付利息及诉讼费等)转让给了陈思亮,望你在收到此函后立即向陈思亮履行上述给付义务。特此通知。通知人:何勇、陈思亮(联系方式18696690867)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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