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富邦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详见下表),依法转让给天津富邦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现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天津富邦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富邦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包括本金、利息、罚息、法定代垫费用等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义务。特此公告。

      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富邦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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