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报声明

  •   四川蜀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2MA652B2654)(以下简称“我司”)拟对下列公司进行股权收购:成都泰民仁安商贸有限公司、成都财运南聚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涛景同辉商贸有限公司、成都余烬之上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望而却步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海涛宏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首韩都倍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城图通茂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伊雨富方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振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
      上述目标公司股东承诺书中均声称不存在对外债权、债务;若其虚假承诺将构成合同诈骗;若有关单位或个人,与上述目标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请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蜀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告知。若相关单位及个人未在以上时间内向我司书面告知的,我司收购完成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对目标公司收购基准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该等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原股东依法承担。相关债权人、债务人有异议的,请在前述期限内书面提出。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蜀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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