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东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与王健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东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与洪杰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签署日期2026年09月09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东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洪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东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与洪杰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洪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洪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东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2026年10月17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6年09月09日的贷款本金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给洪杰的利息欠息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