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达成的交易安排,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对该资产进行处置,现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以下事项:
      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诗雨 联系电话:18889160583
      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福炎 联系电话:15368292000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止批量转让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截止日到本公告日的本息如有变动以实际金额为准或以最终法院认定的为准。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剑川合福实业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3.本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借款合同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金额为准。
      5.以上公告相关内容与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的,以转让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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