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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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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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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于2017年12月29日依法转让给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温州海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3月10日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万元债务人名称温州市蓝天印务有限公司上述债权明细表账面本金余额截至2017年12月29日,如债权金额、担保人信息、担保范围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