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2026年2月12日,天津国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渤海女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天津德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债权明细表》所列的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依法享有的主债权和担保权利及借款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协议/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现转让方特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破产管理人以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主体。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转让债权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破产管理人等相关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主体,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
      天津国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德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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