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信闽-A-2026-000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共同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序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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