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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办理股权及监事职务变更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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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李保林、姚庆道:
鉴于本人已向贵方发出《关于转让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及辞任监事职务的通知》,告知贵方本人欲转让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40%股权及辞任监事职务一事,就贵方是否同意以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向贵方征询意见,但贵方至今未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为贵方同意转让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现本人已与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人已将持有的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40%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现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系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的股东。
同时本人在《关于转让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及辞任监事职务的通知》中,一并提出本人辞任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并提议于2026年4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绿地新都汇3号楼12层河南有正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股东会,选举新的监事,但贵方均未予参会。至今,本人的监事职务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为此,现正式通知如下:
请贵方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前往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登记机关办理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同时办理本人在郑州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监事职务的变更登记。
请贵方予以高度重视。特此通知。
通知人:李东阳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