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与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与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将以下《公告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的债权及全部附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本金罚息、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垫付的费用(如有))转让给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作为前述债权的出让方,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以下《公告转让债权清单》中的债务人(包括债务承继人)及相应担保人(如有),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义务。未偿债务应支付至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如下收款账户。户名: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000449910071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请联系: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4000000567、15639784466,可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7:00或咨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原贷款经办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转让债权清单
      上述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5年10月31日)债权资产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及违约金余额等的合同约定金额,如与裁判文书或按债权资产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后续,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征信机构完成征信报送工作,保障您的征信权益,并不再另行通知。
      若本公告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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