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因以下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证照已过期且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业务,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以下开户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账户将被加注久悬,不能正常使用,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开户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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