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ZSSBHBYW012411120360002),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见公告清单)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见公告清单)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扬名弘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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