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与贵州金利元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贵州金利元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桂-2026-A-13-0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贵州金利元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金利元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述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贵州金利元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2日
      注:1.本次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签署的合同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承继)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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