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下列受让人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下列受让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下列借款人、担保人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利息及赔偿损失)依法转让给受让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受让人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各方。下列受买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下列受让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026年7月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