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农商银行兴和支行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 尊敬的内蒙古农商银行兴和支行单位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人民银行结算账户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含系统计息等非客户主动交易)且未欠开户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支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对长期不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并对开户许可证做声明作废处理。拟销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如下: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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