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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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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吉中银消金批转(2026)00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其他相关约定的偿付义务及其他责任等。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0431-88402144;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13-15)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431-88408972;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接收还款的银行账户为: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账号:071989010400097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曙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年8月4日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债务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元)
